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行政法官作出的裁定确认彩虹非法获取并使用了康宁的商业秘密,康宁对此表示认可。
ITC是一个独立司法机构,长期为包括中国企业在内的全球企业解决与美国产业相关的知识产权争议。
该裁定明确认定,彩虹以及其他仍在案件中的被告非法获取并使用了康宁受知识产权保护的熔融下拉(fusion-draw)技术,再次印证了康宁创新成果的价值,也彰显了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意义。裁定确认,康宁熔融玻璃制造相关的关键技术被非法获取之后,被广泛应用于彩虹的玻璃制造业务。(该裁定适用于彩虹所有采用非法获取的康宁技术生产的玻璃产品。)相关非法获取行为已得到多个国家司法机构的独立确认。
根据ITC的既有实践,预计该裁定将导致发布排除令,在未来较长时期内限制采用康宁被不当获取技术生产的显示产品进入美国市场。这一救济措施有助于维护创新,并支持建立一个以尊重知识产权为基础的公平、有序的全球竞争环境。
175年来,康宁持续投入研发和先进制造,创造了诸多驱动行业变革、改善人类生活的突破性技术。知识产权保护是持续创新的基石,有助于支持全球客户及产业的发展,并促进对创新发明和技术能力的长期投入。
康宁始终致力于服务中国及全球客户,并在开展业务的各地市场坚持公平竞争。同时,我们将持续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护自身知识产权。